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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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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类 (20个)

1.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协助党建,负责纪检、巡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2.党务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党办、校办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主要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分管副职兼任

3.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晓萍、吕昭平

副组长:张大林、盛佳伟

成  员:孙景宏、郑安阳、张卫冬、王鲁宁、焦树强、

彭庆红、曹光远、董春阳、史立伟、张海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下设巡视整改工作小组

组  长:张大林、盛佳伟

成  员:张  毅、孟兆磊、董春阳、史立伟、张海君

杜  伟、赵  萌、庞晓露、管  耘、吕朝伟

谷  炜、尹升华、张达威

4.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校长,负责纪检工作的校领导,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5.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思政课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校领导

成  员: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的校领导,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

下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学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本科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工作部,工会,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国际学生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部(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部长兼任

7.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和保密、稳定工作、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处),保密工作办公室,工会,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图书馆,期刊中心,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8.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和保密、稳定工作、基本建设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发展规划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处),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校友会办公室

9.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会,国际学生中心,离退休职工工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10.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副主任: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师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会、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

11.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纪检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工会常务,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教师工作部

12.统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负责统战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会,校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昌平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期刊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

13.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统战工作、稳定工作、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会,校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昌平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图书馆,期刊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

14.港澳台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统战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负责港澳台事务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等港澳台侨师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党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统战部部长兼任。

15.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建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室主要负责人

16.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孙铁

副主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王玉印

部处委员: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后勤党委、基础教育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老同志委员:孙铁、王玉印、张美娜、韩伯涛、许纪倩、范慧俐、刘静珠、刘勤、曲开宏、张志宏、侯国姿、赵雨、郭俊、何沂、贾成厂、张文平

秘书长: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副处长

副秘书长:张美娜

17.离退休职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离退休职工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负责人事管理和财务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宣传部,保卫处,财务处,基建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杨天钧,李宝林,段凤英,孙铁

18.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帮扶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帮扶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审计室,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校友会、基金会办公室,昌平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各直属机构、沙河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乡村振兴研究院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帮扶工作办公室主任

19.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法治、纪检、财务、宣传、工会、人事管理、学生工作、安全保卫和保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校团委,工会,学术委员会,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室,资产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

20.天津学院转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独立学院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建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天津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室主要负责人

二、安全稳定类 (11个)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党办、校办、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基建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档案馆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主要负责人

2.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稳定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负责党办、校办、网络信息化建设、学生工作、国际学生工作、统战、后勤管理和服务、离退休职工、医疗卫生、科研和成果转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事务、基本建设、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部(处)主要负责人

3.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工会、保卫部(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集团)、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室、校医院、自然科学基础实验中心等所有教学科研单位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部(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人担任。

4.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校长办公室、保卫处

委  员: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管庄校区、昌平创新园区管委会、国际学生中心、校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工会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部(处)长兼任。

5.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主任: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学生中心、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6.保密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主任: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校领导

副主任:负责党办、校办,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科研和成果转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人事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与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建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保卫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处,档案馆主要负责人

7.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保卫部(处)、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8.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资产管理处、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财务处、基建管理处、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9.11栋解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保卫部(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基建管理处处长兼任

10.防汛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校长

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宣传部、基建管理处、校医院、北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庄校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主  任: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成员单位分负责人

1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安全保卫和保密、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宣传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室,图书馆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三、学生工作类 (13个)

1.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副主任: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国际学生中心、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校医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生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负责人兼任

2.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部(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分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部(处)长

3.德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安全保卫和保密、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建工作的校领导;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人事处,保卫部(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学生中心,体育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工会,昌平创新园区,管庄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部(处)长兼任

4.国防教育与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保卫部(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昌平创新园区管委会,校医院,管庄校区分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部(处)长

5.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保卫部(处),团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学生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

6.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分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

7.第二课堂学生成长助力工程指导委员会

主  任: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人

委  员:党委宣传部、国际学生中心、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体育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教学科研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青年成长服务中心,青年成长服务中心设在团委,中心主任由团委书记兼任

8.推免生遴选工作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担任

副主任:负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校团委、体育学院、纪委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9.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委  员: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监督检查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10.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

成  员: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1.本科招生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招生就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12.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校医院、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校长办公室、校医院、党委组织部、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工会、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保卫部(处)、财务处、宣传部、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13.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学科建设类(3个)

1.“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双一流”建设工作组

组  长: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财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材料学部、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未来城市学院以及支撑学科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挂靠在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召集开展工作

2.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工作、党建工作、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招生就业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五、教育教学类 (6个)

1.第八届学术委员会 

主  任:谢建新

副主任:王鲁宁、吴爱祥、彭庆红    

委  员:马 飞、王丽君、王鲁宁、毛新平、尹升华

冯妍卉、邢 奕、邢献然、间相斌、孙朝阳

阳建宏、杨志云、杨 荃、吴爱祥、吴 渊

张建良、张 跃、张 铮、陈红薇、陈艳萍

和建刚、岳清瑞、金龙哲、金 莹、胡晓军

贺 威、钱娅艳、殷绪成、隆克平、彭开香

彭庆红、焦树强、谢建新、廖庆亮、潜 伟

秘书长:胡晓军

2.教学委员会

主  任: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

副主任:教务处主要负责人、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委  员:丁红胜、王霁霞、申亚男、刘 立、许纪倩、李 擎、宋 波、张敬源、范慧俐、林  林、罗 熊、金爱兵、郑莉芳、袁文霞、夏德宏、董超芳、焦树强、强文江、薛庆国、戴淑芬、彭庆红

3.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教学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4.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5.第十一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  席:吕昭平

副主席:王鲁宁 吴爱祥 朱  荣

委  员:

马  飞  马保中  马惠敏  王健全  王鲁宁  毛  昊 

毛新平  尹升华  冯妍卉  邢献然  吕昭平  朱  荣 

许  镇  杨  子  杨树峰  吴爱祥  吴  渊  谷  炜 

张  跃  张卫冬  张建良  苗胜军  岳清瑞  庞晓露

彭庆红  焦树强  谢建新  廖庆亮  潜  伟 

秘书长:尹升华

6.北京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指导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副主任: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的校领导

委  员: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体育学院、国际学生中心、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系主要负责人。

六、人事人才类 (11个)

1.教职工申(投)诉处理委员会

组  长:负责工会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工会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法律顾问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组  长:工会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法治办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代会代表、独立法人单位代表、法律顾问

3.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校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工作,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基础教育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4.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5.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要负责人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成员: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7.教学科研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验技术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原则上由负责党建工作、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人事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委  员:相应学科评议组组长及代表性学科的专家

8.工程技术、教育管理、图书资料及档案、会计(审计)、编辑、卫生技术、小学幼教系列评审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原则上由负责党建工作、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委  员:相应系列学科评议组组长及代表性学科的专家

9.教职工处分委员会

主  任: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主要负责人,以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责职能部门和违规违纪违法教职工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10.岗位聘用聘任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委  员: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及部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代表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11.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

七、科研管理类(7个)

1.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宣传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主要负责人

秘   书:科学技术研究院分管副院长

2.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校医院主要负责人,郑瑞琨,郇建立,刘成杰,马惠敏,潘建红,刘晓璐,唐伟华(青岛大学),张培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邓芙蓉(北京大学),张大志(北京积水潭医院)

3.06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党建、干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协助人才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协助党建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科学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党办校办、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组织部、保密办公室、保卫处、档案馆、审计室、研究生院、教务处、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新金属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4.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

组长: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财务处,审计室,资产管理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5.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  员: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业务副主任

秘  书: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专职副主任

6.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委员会

主  任:北京科技大学校长

委  员: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人

秘  书: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专职副主任

7.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监督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委  员: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人

八、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13个)

1.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主任: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负责资产经营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财务处,招生就业处,资产经营公司,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主要负责人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党办、校办工作的校领导;负责科研和成果转化、科研基地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审计室,后勤管理处,基建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预算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协助雄安校区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基本建设、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室,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雄安校区运行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基建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代表,教师代表

4.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协助人才、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协助雄安校区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基本建设、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北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作发展办公室,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雄安校区运行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盘活存量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财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人文社科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计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6.治理教育乱收费及“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财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财务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审计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7.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副主任: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及分管其他相关部门的校领导

委  员: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审计室、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保密工作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校医院、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8.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委  员:党委书记,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资产经营、财务、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的校领导

9.学校公共用房对外出租工作会

主  任: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财务处、审计室、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集团)、北京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10.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室、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11.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委员会

主  任: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研究院,人事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审计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12.“平抑资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校长

委  员: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财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平抑资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后勤管理处为牵头单位。

13.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

主  任:负责医疗卫生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校医院、财务处、工会、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副职

办公室主任:校医院负责公费医疗的副院长

九、国内国际合作类(2个)

1.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保卫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友会办公室、基金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秘  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要负责人(兼)

2.教育对外开放与来华留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团委,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生中心,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秘  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兼)、国际学生中心主任(兼)

十、基建与后勤管理类(7个)

1.校园规划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负责基本建设、财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人事管理、科研和成果转化、科研基地管理、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协助规划与学科建设、雄安校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基建管理处,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牵头单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基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基建管理处处长兼任

2.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投资评审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基本建设、雄安校区规划建设、财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基建管理处、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审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基建管理处处长兼任

3.绿色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基本建设、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室,宣传部,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4.住房管理委员会

主    任:负责后勤管理和服务的校领导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室,工会,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各二级党组织及教职工代表若干名

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5.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主  任: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校领导

委  员: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财务处、校团委、教务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6.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生工作、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宣传部、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学生中心、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校医院、基础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分负责人

成  员: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7.修缮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室、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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