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确认表(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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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各高校的二级单位(包括部处、学院及直附属单位)均应专门指定一名处级(副处级)领导作为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具体负责本单位归档工作的联系人。如单位档案涉类较多或数量较大,可由二级单位适当增加联系人。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填写“北京科技大学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确认表(2011版)”,加盖公章,并于3月2日之前返至档案馆。
档案馆联系人:李丹黎。电话:2664。(表见附件)
档案馆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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