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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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仅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有4科及以上等级为A,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中学理工类学生的前10%。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生70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只招理科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为: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招办微信平台公布。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后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
2、材料准备
(1)《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考生需注意纸质申请表报名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以上作为四部分的标题。
(3)报名系统中上传高中阶段3个以内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29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33289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寄达(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工作。
1、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或学习成绩、审报材料和父母的就业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名单公示
2019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高考填报志愿时,入选考生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注:①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②浙江省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9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2、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投档的入选考生高考实际考分由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学科特长,同时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八、本简章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