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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民考汉、内地班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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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我校民考汉、内地班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特制定民考汉、内地班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选对象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或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成绩优良的在校民考汉、内地班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参评时无未解除纪律处分。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优异。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每学年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民考汉、内地班学生总数的35%

奖励金额:一等奖:3000/人;二等奖:1500/人;三等奖:500/人。

四、申报、评审办法

1.各学院民考汉、内地班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2.民考汉、内地班学生根据参评条件,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申报,填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学年成绩单和个人总结材料。

3.各学院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征求任课教师和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参评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5.不合格宿舍成员奖学金下降一个等级。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北京科技大学民考汉、内地班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153号)废止。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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