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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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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树我校青年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教育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开展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在职青年教师和员工;

2.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者,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者,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同时须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干部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入学未满一年新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团的各项决议;

2.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团结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发挥表率作用

3.参评学生须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门次;

4.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须在团学工作中表现优秀,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为避免重复表彰,校级(优秀)三好学生原则上不再参加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不再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三、评选比例

1.各单位可推荐的本专科生优秀共青团员数不超过本单位本、专科生总数的7%,优秀共青团干部数不超过本单位本、专科生总人数的3%;

2.各单位可推荐的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数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数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总数的2%;

3.各单位可推荐青年教师和员工优秀共青团员数不超过本单位青年教师和员工共青团员总数的5%,优秀共青团干部数不超过本单位青年教师和员工共青团员总数的2%。

四、评审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院(单位)团委按照“个人申请、综合评定”的方式组织团支部进行民主评选,推荐候选人。校团委负责校级各类团学组织的推荐工作。

2.审核公示。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予以资格审核,面向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天。

3.确定结果。校团委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宣传表彰

1.学校团委对获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颁发相关奖励,并将评选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各单位通过答辩会、表彰会、宣讲会、报告会、展览展示等活动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先进事迹。

 

 

青团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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