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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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危险废物事故的发生,增强对危险废物事故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危险废物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的蔓延,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生活秩序的稳定,编制《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校发〔2015〕63号),编制本预案。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四条 本预案基于《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编制,应急工作原则、组织机构与职责、事故预防与响应相关内容和要求与《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保持一致。
第五条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预防危险废物事故发生。
第二章 环境风险分析
第六条 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科技大学是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学校有本校区、管庄校区、西三旗中试基地、昌平创新园,共四个园区,共占地约12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教职工3300余人。
第七条 周边环境情况
本校区位于海淀区学院路30号,校区东侧为志新西路,南侧为北四环路,西侧为学院路,北侧为志新路;管庄校区位于朝阳区管庄北一里,校区东侧与南侧均为管庄东里社区,西侧为管庄路,北侧为常楹公元社区;西三旗中试基地位于海淀区西三旗东路20号北京行星减速机厂院内;昌平创新园位于昌平区沙河镇踩河新村,园区东侧为满井路、南侧为京藏高速辅路、西侧为昆仑路、北侧为长江街。
第八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于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主要有化学废液、废弃试剂、废弃容器、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品、废矿物油和有机树脂等。危险废物种类清单如下。
废物名称 | 类别 | 预计产生量 (吨/年) | 产生工序 | 形态 | 特性 |
化学废液、废弃试剂、废弃容器、包装物、沾染物等 | HW49 | 50 | 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 | 液态、固态 | 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HW08 | 2 | 液态 | 毒性、易燃易爆性 | |
有机树脂类废物 | HW13 | 0.5 | 液态、半固态 | 毒性 | |
含汞废物 | HW29 | 0.02 | 固态 | 毒性 |
第九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事故包括危险废物泄漏和危险废物火灾与爆炸。危险废物泄漏可导致对土壤、水体、植被等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危险废物火灾与爆炸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上述事故,导致对生命财产或环境构成危害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组织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处置组、通信维稳组、医疗救护组与安全专家组。
应急指挥中心
总 指 挥:臧勇(副校长)
副总指挥:金仁东、刘兴德
成 员:郑安阳、张文平、李素君、于成文
联系电话:62332312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对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负责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处置与保障组
组长:金仁东(资产管理处)、刘兴德(保卫保密处)
成员:保卫保密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长办公室、事故二级单位相关人员
联系电话:62334999
主要职责:组织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危险物品的搬离或处置工作;引导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确保供水、供电、等保障措施安全和正常。
安全警戒组
组长:刘兴德(保卫保密处)
成员:保卫保密处、事故二级单位相关人员
联系电话:82376233
主要职责包括:对污染事件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现场外围道路交通的疏导维护,必要时采取管控措施禁止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相关区域;负责为相关处置车辆及时开辟绿色通道。
通信与善后组
组长:郑安阳(校办)
成员:校办、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
联系电话:62332312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现场与外界的通信联络工作;负责受害人员及其家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长:李素君(校医院)
成员:校医院人员
联系电话:62332909
主要职责包括: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或直接转送医疗机构。
安全专家组由校内和校外安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对事故现场抢救施救处置与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意见,应急状态结束后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协助提供专业结论。
第十二条 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队伍,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等工作。
第十三条 校内应急处置可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与救援力量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 应急响应等级
一级:完全紧急状态,事故范围大,学校难以控制的状况;超出学校控制范围,使邻近单位受到影响的状况;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学校周围地区的状况;危害严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极端威胁,可能需要大范围撤离的状况。
二级:有限的紧急状态,较大范围的事故,限制在学校区域内有限扩散范围,影响到相邻生产单位的状况;较大危险的事故,该事故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潜在的威胁,周边受威胁的人员需要有限撤离的状况。
三级:潜在的紧急状态,某个事故可以被第一反应人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协助的状况;事故限制在学校内的小区域范围,不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危险的状况。
第十五条 发现事故或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实验用房责任教师,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事件类型、事故大概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第十六条 实验用房责任教师收到报告立即展开相应处置,经过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的,应立即上报至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保卫保密处、资产管理处。
教学科研二级单位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至保卫保密处、资产管理处。
保卫保密处、资产管理处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学校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赶赴现场,做出初始评估(事故性质、准确事故源、数量、泄漏程度、事故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发生一级和二级响应时,应当报告外部应急与救援力量并请求支援,并自行或协助地方政府向周边邻近单位、社区、受影响区域人群发出口头警报或书面警报通知。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安全警戒组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险废物泄漏扩散或火情涉及范围实施警戒,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应急处置组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险废物具有易燃性的时,警戒区域内应严禁火种。同时,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无关人员疏散,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疏散应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向上风向疏散;明确专人引导疏散人员到安全区,不在低洼处滞留。保证处置现场至少有两个出口,并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九条 应急处置组迅速查明危险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按操作规范进行安全处置。
1.危险废物溢出
(1)实验室内发生危险废物溢出事故的,使用砂土或纱布等措施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环境敏感区扩散,采取吸附、固化、中和、稀释等措施尽快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溢出,产生刺激性气味或有毒气体的,应立即打开门窗,开启通风设备进行空气交换。
(2)转移过程发生危险废物溢出事故的,立即划定区域,防止无关人员靠近;采取吸附、固化、中和、稀释等措施防止扩散和次生损害并及时处置。
2.危险废物火灾与爆炸
(1)根据不同的火灾发生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①对爆炸物品。扑救时不得用砂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②对易升华的易燃物品。扑救时应持续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边喷射雾状水,清除周边一切火源,避免受热产生易燃蒸汽并聚集,发生爆燃。
③对自燃物品。应使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2)保护周围设施,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采取冷却、隔离等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3)火灾扑灭后,应派人监护现场,防止复燃。
第二十条 事故现场与救援过程中,需要对人员进行救护的,可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1.危险废物腐蚀
腐蚀性危险废物沾染衣物与身体的,应迅速解脱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或使用适合消除的溶剂溶液清洗与擦拭。眼部沾染的,不得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救治。
2.危险废物中毒
吸入中毒的,应迅速将中毒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或吸氧,保持患者安静,松解患者衣领和腰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严重时采取人工呼吸,并然后送医院救治。口服中毒的,应立即饮用大量清水,刺激舌根催吐并及时送医救治。
3.人员受伤事故
人员受伤的,应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由医疗救护组开展外伤包扎、心肺复苏等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
第六章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
第二十一条 达到以下条件,应急指挥中心宣布解除应急指令,结束应急抢险工作:
1.危险废物泄漏:泄漏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2.危险废物火灾与爆炸:火情与爆炸源得到控制,火苗被扑灭,无二次爆炸源。火情传播途径被切断,现场人员安全撤离。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
事故单位应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组织污染监测和治理,包括收集与处置收集的危险废物、被污染的土壤、地表水以及其他材料,资产管理处应予以协助。
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单位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核定事故损失;
应急指挥中心对事故进行总结和责任认定。
事故单位对应急物资予以补充与完善,保卫保密处予以协助。
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善后处理建议,编制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和损失,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和效果,人员伤亡情况及环境污染情况,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情况,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及建议,事故处理建议、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等。
第七章 应急保障与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物资配备
学校设有24小时报警值班电话,对讲机、传真等通信设备齐全;学校设有宣传栏、校园广播及实验室安全与教育网等宣传器材;保卫保密处备有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防护设备、器材、服装,安全警戒用围栏、警戒线等;消防系统完备,楼道有消防灭火器具、火灾控制装备、消防用水、沙及其储池等,校医院配备医疗救护设备和应急药品。
第二十四条 事故预防
学校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定期回收处置制度,由资质公司依法处置。学校制定了《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并定期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 应急保障
学校建立完善的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各小组应急责任;对应急设备和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与更新;定期对学校师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与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
外部应急与救援力量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999
公安报警:110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1234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12320、65010911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4407214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82571715
海淀区公安局 82519517
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83430780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88364564
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686880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075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