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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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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的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7年八届教代会四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提案总体情况

2017年6月15日召开了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教代会代表围绕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40件(含学校信访办转教代会提案1件)。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会议,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则》规定,对集中征集的37件提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后续收集的2件提案和1件信访办转介提案及时进行办理。 40件提案中内容涉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选修课成绩纳入评奖、保研评价体系、关于修改博导遴选条件的意见等教学科研管理与发展方面的5件;行政管理与制度的3件;教职工职称评定的1件;卫生安全、用水安全、安装充电桩等校园环境管理与建设的13件;缓解住房压力、提高教职工饭补和交通补等教职工福利待遇的6件;完善教职工子女福利待遇以及增建幼儿园等教职工子女福利待遇6件;关于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2件;非编人员管理与制度4件。按照“分类处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确定立案40件,移交学校10个相关职能部处办理。截至2018年5月底,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提案人,40件提案中,提案人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办理提案情况满意度为:非常满意1件,满意31件,基本满意7件,不满意1件;提案满意率(含基本满意)满意率97.5%。

    二、部分提案具体办理情况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形式,提案人着眼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反映诉求,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2017年立案的40件提案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反映了教职工的真实诉求,体现了代表们对于学校改革发展的关注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心,其中:

教代表李洪波提出关于修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的提议,建议理工科毕业生完成篇幅不少于2万字、文科类不少于1万字,以及设计类课题应根据具体任务书要求完成相应三维或二维图纸的建议,教务处答复将在2018年本科教学评估后全面征求教师意见后对本科生管理规范进行修订;教代表徐美等提出应开放班导师查看本班学生考试成绩权限,教务处表示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正在研制开发中,会考虑增加班导师相关功能;

教代表朱洁等提出调整博士论文盲评政策,采取部分盲评并设立免于盲评条件的提案,研究生院表示学位论文的送审份数拟定再增加一份,由导师选择专家直接送审,并形成相关意见提请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二是免于盲评的条件参照《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研发【2014】12号)文件执行;

教代表李江昀提出利用高校资源助力科大附小发展、教代表刘晓杰等提出课后临时托管机构的建议、教代表刘云清等关于附小接收二级单位自聘员工子女入学的提案、以及由学校信访办转至教代会的百名家属联名倡议在校内新建幼儿园的建议,学校基础教育管理中心都做了详细调研和答复。关于午餐,附小表示学校后勤集团无送餐资质,附小自身条件不能自行解决午餐问题,但会严格监督由附小教委会选定的送餐公司的选材、配送、安全等环节符合国家、北京市标准和质量,保证孩子们吃到放心午餐;附小已经引入外教进行课后一小时活动,并开设艺术、体育、机器人及科学特色实验课;关于研究院等单位自聘员工子女入学,附小自2017年起,已经开始解决校聘劳动合同制员工子女入学,二级单位职工经单位协调,户口迁入学院路30号院内的集体或个人,基教中心与附小核定当年空缺学位数后,其子女可优先入学附小,子女户口在学院路片区的职工,经由主管校领导批准和指示,学校将协调解决;关于幼儿园重建问题,学校领导一直在与海淀区教委、学院路街道等政府部门接洽,若学校基建部门商定有合适空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将落实上级党委要求,克服困难做好资质申请、重建幼儿园的人员招聘等工作;

教代表曾芳等提出为符合政策的教职工子女发放儿童节礼物、教代表耿小红等提议尽快对接最新计划生育政策,让教职工子女(含二胎)平等享受学校福利待遇的提议,学校计生办经如实调研,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商议,保证对此系列提案得到有效解决:持有《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仍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照老人老办法享受奖励优待,范围不再扩大;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未满14岁的子女全部发放“六一”儿童节慰问品;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和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均可享受学校2016年实施的“托儿困补(500元/月/人)”;

教代表李威等建议提高教职工饭补至每月400元、教代表景志红等建议新教职工补贴在原有每月800元-1000元基础上增加500-1000元、教代表尹怡欣等关于提高教职工午餐标准的建议,校人事处会同财务处做出明确答复:近期上级部门就中央在京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颁布了多个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在绩效工资改革入轨阶段,对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除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外,其他所有收入均为绩效工资组成部分),并明确要求入轨阶段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因此,学校暂时搁置提高教职工补贴的相关问题。此外,关于校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待遇,已经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在职进修、新入校人员补贴、子女入托补贴、子女入学、工会入会、集体户口落户等涉及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的问题已经逐一落实,但部分国家政策规定,且按事业编制人员实名拨付的专项津贴如国家房补、物业补贴等暂时无法兑现,人事处正在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逐步关注事业单位多种用工形式的情况且出台相关政策;教代表蒋韬等提出“六一”儿童节给有适龄子女的教职工放假半天的提案,校办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4号)要求,儿童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不满14周岁儿童放假1天),同时经过调研,在京高校大部分未安排此假期,因此不建议“六一”儿童节给教职工放假;

教代表杨峰等提出已婚校聘非编职工申请周转房、教代表李宁等提出的非事业编教师申请学校周转房事宜的提议,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调研答复表示:校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待遇,已经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子女入托入学(同上答复略)等涉及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问题已经逐一落实;此外,学校想尽办法提供了600余套周转房,全部用于解决青年教职工短期住房困难,尚有160余名教职工排队等候。同时,建议青年教职工采用在学校周边租房等其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教代表邱丽芳等提出设立终身教授A3岗和终身副教授B6岗的提案,人事处调研周边高校表示,学校现有政策是有鼓励的,如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各类岗位聘任指导意见》(校发【2016】67号)第三十条提到,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教职工,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不参加竞聘直接享受上聘期岗位津贴等级,聘期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为止;若本人参加竞聘则按照新聘岗位享受岗位津贴等级,到国家法定年龄为止,其中A类及以上教师岗位的博士生导师,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延迟退休。此外,学校今后将探索优化保障制度,在下一轮聘期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如:根据能上能下、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终身教授制度,建议扩展终身教授岗位至A3,或同时设立终身副教授岗位,可否将年龄限制提高到55岁及以上至60岁以下,并根据学科特点允许聘期内对科研要求适当放宽等一系列考量;

教代表付冬梅等提出的关于做好“环境育人”,定期维护楼宇公共环境的提案,后勤管理处多次联系提案人,提案委员会代表与后勤管理处一并调研现场,给予实际答复:后勤管理处每年6月举行劳动竞赛,期间会组织保洁员清洁学院楼宇玻璃,今后会酌情考虑增加保洁频次,但室外阳台和高空玻璃清洁需要高空作业资质,需外请专业公司完成作业而产生的一定费用,根据代表建议可考虑在学校清洁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完成此项工作;教代表曾芳等提出在居民区38栋开辟小铁门方便出入的建议,保卫处答复此处属于2008年奥运会安保通道,门外社会车辆较多且紧连附小东门,在上下学高峰存在安全隐患,还需要增加安保力量,且此处离校东门较近,开通意义不大;教代表李帅等提出校内安装公共充电桩的提案为近几年教代表频繁提出的提案,保卫处在此一并答复:校园车辆多、车位少,无安装充电桩的空间,供电也比较困难,2016年校长办公会决定在天工大厦安装充电桩,其他区域再研究;教代表林海等提出关于取消科研业务出差审批表的提议,财务处表示在制定《北京科技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专门对该问题进行讨论,校长办公会讨论认为从人事管理的角度考虑,学校师生员工出差应履行必要的审批备案手续,同时文件对科研出差审批进行了简化处理,课题组成员出差只需要课题负责人审批,课题组负责人出差才需要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教代表童莉葛等提出关于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希望能够实现在线办理与教师工作生活相关的事项审批”的意见,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已经在实施,预计在2018年底完成;“做好顶层设计,各部门数据实现交互,减少重复填表”的意见已经纳入2018年的实施计划,完成后将大幅减少教师们的重复性工作。

教代会提案工会委员会2017年继续强化代表提案服务工作,引导教代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与教职工取得联系,切实关注教职工利益,并按照提案规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提案工作,从维护民主权益、推动学校民主办学层面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专门召开提案委员会会议,对征集的提案和建议逐一进行讨论和研究,对内容叙述欠准确、欠严谨的提案返回教代表重新完善,对代表意见反馈中“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提案,提案委员会继续回访,跟踪调查,与提案人和承办单位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途径。针对此种情况,提案委员会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和提案代表的交流,并寻找解决办法协调办理,使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三、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2018年6月15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经委员们充分讨论,按比例要求推荐评选出3件优秀提案和3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分别是:

优秀提案:

(1)关于给符合生育政策但却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福利的教职工发放儿童节礼物的提案(化生学院 曾芳)

(2)关于提高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待遇的提议(自动化学院 陈旭)

(3)关于设立终身教授A3岗和终身副教授B6岗的提议 (机械学院 邱丽芳)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人事处、计生办、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四、提案工作中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承办单位对提案中的答复整体比较及时,个别提案由于条件、政策等原因,答复办理相对滞后。提案办理过程整体存在的问题:提案中涉及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及学科、科研等的比例较少,个别代表对教职工的意见收集不够,部分提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承办单位未按照答复的内容去执行;提案中仍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有的提案不符合“一事一案”的要求,提案撰写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等。

对2018年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引导代表顾全大局,深入调查研究,先调研分析、再做提案,注重和提高提案的全局性、代表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教代会代表要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增强参政议政意识。围绕学校当前的重点工作、多数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和学校长远发展的大事深入思考,多关注学校优势转型、“双一流”建设,多提关于学校发展方面的建议;

教代表填写提案表时,把握一事一案的原则,将提议问题的调研情况说明清楚,写明意见建议或提案的具体内容,以便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和提案承办单位精准答复和执行;

提案承办单位要落实提案承办责任制。建议确定本单位分管提案承办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以加强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与交流,推进提案落实进度,保证提案落实质量。提案承办单位要与提案人加强联系,深入基层承办提案,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评优表彰制度。鼓励提案承办单位认真履职,优质高效的落实提案工作,提案委员会根据提案的调研真实性、意见建议广泛性、合理性以及提案承办单位答复办理时效性、满意率等,认真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实现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是表达民情、反映民意、履行教代会代表神圣职责的有效方法。让我们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发展之策。

请各位代表审议。   

 

       北京科技大学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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