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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进修生来校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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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高质量国际学生来我校学习,提升我校国际学生的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短期进修生来华手续、在校管理等方面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进修生”指非国际学生中心直接录取接收的国际学生。

第三条 该类别进修生在校学习期间,由邀请单位或邀请人负责其日常事务、住宿等方面的管理,解决相关费用;在学生到校后,督促学生及时到国际学生中心登记。

第四条 国际学生中心负责学生的签证办理、信息登记,并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完成学生来华签证、校园卡、银行卡的申办工作。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由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向国际学生中心提交报名申请,交纳报名费,提交《国际学生来华学习邀请函》;

2.国际学生中心制作《录取通知书》、申办《外国人来华签证申请表》。录取材料由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寄送至学生;

3.学生前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4.学生抵达学校后,到国际学生中心办理登记、签证核查(申请居留许可),根据实际需要申办校园卡、银行卡。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3日起修订实施,由国际学生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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