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区路灯、庭院灯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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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北京科技大学教学区路灯、庭院灯改造工程(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平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性质: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20000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图示范围庭院灯改造。包括:1.拆除原有庭院灯、草坪灯及基础、移位庭院灯拆除原有电缆、路面拆除并恢复、拆除灯头等;2.敷设线管及电缆安装、庭院灯及基础安装、控制器安装、灯头安装等,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2)工程质保期内保修等。
2.6 相关要求
(1)庭院灯(单7):灯主杆为铝制型材,高3500mm,规格45*65,壁厚2mm,型材表面喷塑;主光源为LED光源,50W,光源色温4000K;法兰对角中心距240mm,芯片为飞利浦3030,灯具防护等级IP65。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需提供样品,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
(2)庭院灯(双头灯):主光源为LED光源,2*50W,光源色温4000K,芯片为飞利浦3030;灯柱材质为钢制,灯杆高3800mm,壁厚2.5mm,主杆表面喷塑,灯具防护等级IP65。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需提供样品,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
(3)电气元器件:为保证检修方便及线路用电安全,每盏庭院灯内设置一台2P微型断路器,品质参照品牌:施耐德、ABB、西门子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
(4)线缆:品质参照昆仑、北京慧远、远东等知名品牌正牌产品。
(5)控制器:经纬度控制,带手动校核时间功能。
(6)图纸说明、做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
(7)材料或产品进场后,中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8)施工现场内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9)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方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 9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11)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2)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规格、型号、品质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13)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等)二套,此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整体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15)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公安、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庭院灯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及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用于本项目的电气元器件、线缆等产品的品牌、相关性能检测(检验)报告,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7其他要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人名录。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4具有近三年(指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已竣工合同额在45万元(含)以上的送变电(输变电)专业承包工程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北京科技大学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领取联系人:司文荣联系电话:010-59123758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由于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密集,请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未进行预约的单位或不接受购买招标文件,预约电话:15810559226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30,地点为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投标单位应在截止日当天上午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人:北京科技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2334627
电子信箱: gccg@ustb.edu.cn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联系人:司文荣联系电话:010-5912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