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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围资格综合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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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评审供应商: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规范化学品(包括压力气瓶)采购、存储、使用、消纳流程,北京科技大学建成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并于2019年9月在全校全面上线运行。结合运行情况,现决定开展平台供应商入围资格综合评审工作,此次评审面向两部分供应商,一是有意愿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二是已入围学校平台但服务期届满的供应商。欢迎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评审供应商类别及情况

类别

销售内容

要求、服务期限

01

普通生化试剂

本次评审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02

危险化学试剂(含易制毒、易制爆品)

03

压缩及液化气体气瓶

二、评审提交材料要求

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各项材料,材料需提供三份(一正两副)每份均按顺序统一胶装,三份材料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

(一)初次参评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参加评审供应商情况表(附件2),注明是自主品牌还是代理品牌;

2.加盖公章的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其中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应产品经营范畴;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02类、03类评审的,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中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还须提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未提供则不得在学校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参加02类、03类评审的,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签署的协议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4);

7.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应包括供货质量、供货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承诺)及具体产品价格折扣等优惠政策材料。

(二)服务期限届满的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01类、0203供应商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其中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应产品经营范畴;

(2)02类、03类供应商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供应商签署的协议复印件。

三、评审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30日(周二)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北京科技大学西门,逾期提交的材料恕不接受(所有材料均须以纸质方式现场提交)。

2.评审结果公示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日(周五)下午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官网首页下方“招标公告”查询(网址:http://xxgk.ustb.edu.cn/xinxigongkaimulu/caiwuzichan/yiqitushuyaoping/),届时供应商培训、合同签订等事宜也将在该网站发布。

3.供应商入围标准:所提交材料完整、规范、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将取得本项目的入围资格。

4.入围供应商资格取消情形:在服务期内,入围供应商出现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虚假产品、受到投诉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提供虚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平台供应商资格。

5.其他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北京科技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任老师 马老师010-62332397

        通知及附件下载:

关于北京科技大学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围资格综合评审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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