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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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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领导干部
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 节约的优良作风,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 2014〕 64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国管房地〔2014〕 551 号) 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 2014〕 3 号) 等文件要求, 为深入做好我校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 清理整改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由学校行政办公用房 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成员由校长 办公室、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纪委监察室、审计室、财务 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清理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工作小组, 负责本单位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 实施。
二、清理整改内容及控制标准
本次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以学校处级及以上领导干 部为主, 严格按照控制标准执行。各单位认真核定本单位处级及 以上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情况, 对于超出控制标准的用房面 积, 按照调换、合用、工程改造的顺序进行清理整改。清理腾退 出的面积进行功能整合, 统筹调配使用, 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等业 务工作或由学校收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 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指标的规定, 确定学 校领导干部行政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控制标准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正校级(正司局级): 31.2 ㎡/人;
副校级(副司局级): 24 ㎡/人;
正处级: 18 ㎡/人;
副处级: 12 ㎡/人;
其他工作人员: 9 ㎡/人。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改工作, 党政一把手负责,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清理整改方案, 于 5 月 8 日(周五)报送资产管理处审核。
(二) 各单位主要通过调换、合用等方式进行整改, 确需进 行工程改造的,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公房修缮工程(计划外) 管 理办法》(校发〔 2010〕 104 号)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
(三)各单位清理整改工作原则上要求 6 月底完成, 需进行 工程改造的 8 月底完成(施工工作安排在暑期进行)。清理整改 工作各环节均要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四) 清理整改工作完成后, 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清理 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 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五)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的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此次 一并考虑, 学校教学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管理细则另行颁布。
本通知经 2015 年 4 月 27 日十届党委第 264 次党委常委会讨 论通过, 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何 勇,杨超华
电 话: 62334654,62333712
手 机: 18611207180
电子邮件: zichanchu@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