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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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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条件建设,规范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学校拟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往年结余经费(2017年6月以前),设立“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现将使用办法说明如下:
1.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由资产管理处审核,各教学科研单位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本单位实验室设备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实验仪器购置与功能开发、实验仪器运行所需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改造、虚拟仿真项目建设、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实验仪器研制、教学实验室或公共平台安防设施建设、业务培训等。
2.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应优先用于实验室公共性、共享性、创新性建设项目支出,是各教学科研单位开放服务收入专用账户中实验室建设费用的补充。各教学科研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做好建设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原则上本单位开放服务收入专用账户结余较多的应优先使用开放服务收入专用账户经费。
3.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申请、院长签字同意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
联系人:徐宁
联系电话:62332416
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