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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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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科技大学关于
进一步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 升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 的发展需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支撑, 结合我校实验技术教师队伍现状, 特制定《北京科技大学关于进 一步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 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科技大学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北京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技术教师 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高校实验室不仅是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 更是创新人 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的基础条件保障。实验技术教师队 伍是高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推动高校人才培养、科学 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切实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提升科 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发 展需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支撑,结 合我校实验技术教师队伍现状,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人才发展的战略要 求
实验技术教师队伍不仅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学校人才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实验技术教师队伍整体水 平高低,不仅关乎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产出、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更直接影响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因此,应充分认识实验技术教师队伍的重要性,将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学校人才发展战略的高度上统筹考虑、合理规划。
加强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需全校上下统一观念、达成共识,加强政策导向;结合岗位特点,逐步完善实验技术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改进岗位管理与评聘制度,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充分调动实验技术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人才培养与成长体系,全面落实人才振兴计划和人才强校战略。
(二) 强化顶层设计、协调推进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 由主管校长担任组 长,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 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监督落实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相关事宜。人事处作为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实验技术教师岗位聘任、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 相关事务。资产管理处作为实验技术教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建议、岗位管理、表彰奖励、培养培训等相关事务。教务处作 为实验教学与教师发展管理部门,负责实验课程建设、实验技术教师发展等相关事务。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明确本单位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主管 领导,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做好各项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 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思路
(一) 科学设岗,明确实验技术教师队伍构成与岗位职责
1. 明确队伍人员构成。实验技术教师队伍是指在学校教学 科研单位的实验教学(测试)中心、校院两级公共服务平台等组织机构中,专职从事实验与实践教学、分析测试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验技术支持与仪器设备维护、实验室运行管理、实验室安全与资产管理、网络及信息化建设等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实验教学任务、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重要支撑的教学群体。所有实验技术教师均应纳入本单位实验教学(测试)中心或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并逐步推进校、院两级实体化实验平台建设。
2.梳理现有队伍情况。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状、面向未来的理念,在基本维持现有编制总量基础上,兼顾规模合理与适度发展原则,综合考虑组织规模、学科水平、设备总量、教学科研体量及服务能力、安全管理等因素梳理现有实验技术教师队伍情况, 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实验技术教师岗位,推进岗位调整以实现职岗相符。
3.实行岗位分类管理。 根据实验技术教师在实验教学、实验研究、设备开发、平台建设服务等方面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将实验技术教师岗位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实验教学为主型岗位、平台服务为主型岗位、实验室管理为主型岗位。原则上教学单位应侧重设置实验教学为主型岗位,科研单位侧重设置平台服务为主型岗位,公共服务平台侧重设置实验室管理为主型岗位。岗位类型是实验技术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的重要基础,由教学科研单位与实验技术教师沟通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确定。
4.确定岗位主要职责。实验技术岗位要求专职专任,实行 岗位责任制。聘任至实验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主要从事本岗位 职责范围内工作, 原则上不应承担与实验教学、平台服务、 实验 室管理无关的工作。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实验教学为主型岗位主要从事实验课程讲授与指导、实验教学研究、实习实践及创新 创业活动指导等工作; 平台服务为主型岗位主要围绕校院两级仪 器设备共享平台, 从事实验技术研究、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及配套 设备研制、平台设备分析测试、共享平台管理等工作; 实验室管 理为主型岗位主要从事实验室(实验平台)条件建设、运行管理、 教学设备维修维护、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实验室相关工 作。
(二) 完善晋升, 健全实验技术教师队伍发展与晋升体系
5.优化职务晋升流程。 实验技术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主 要划分为四个层级: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 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实验技术)。实验技术教师系列专业技术 职务晋升实行独立评审, 由学校根据实验技术教师岗位规模、 职 务结构以及申报情况, 单独下达评审指标, 由学校实验技术教师 系列学科评议组差额评审后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6.细化职务晋升条件。 修订实验技术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条件, 坚持分类管理、强调实绩原则, 探索根据实验教学、 平台服务等岗位工作设置相应任职条件; 在充分体现学科特色与 岗位特点基础上, 重点考察实验室工作中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实 际贡献、实验技术能力和实验创新工作。
(三) 重视培养,提升实验技术教师队伍专业化技术水平
7.实行上岗准入制度。加强新入职实验技术教师岗前培训, 指派指导教师指导其熟悉岗位职责、完成岗前培训、获得准入资格。新入职实验技术教师须完成一定学时 (或机时) 的教学培训 与试讲任务、仪器设备操作培训、实验室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实验教学为主型岗位申报北京市教师资格,平台服务为主型 岗位、实验室管理为主型岗位授予仪器设备管理或实验室管理资格。
8.推进实验课程负责人建设。 在确保实验环节与理论教学 有效衔接基础上, 完善实验课程负责人选拔与培养机制,具有高 级职称的实验技术教师可以担任独立设课的公共基础或专业基础实验课程负责人,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各有专长的实验教学团 队,推动实验课程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
9.拓展业务培训渠道。 加强实验技术教师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并逐步完善培养培训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选派实验技术教师 到国内其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交流;通过组织“实验技术 沙龙”,搭建同类大型仪器设备技术交流平台,促进实验技能的 传承与帮扶;鼓励实验技术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适度提高实验技 术教师在职攻读和申报学位的人员比例;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 委员会出国研修等相关项目,探索并建立“实验技术教师出国研 修专项计划”,鼓励利用多种经费选送实验技术骨干教师出国培 训与交流。
10.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加强实验技术教师科研项目管理;设立实验技术教师培训专项基金、实验技术研究专项基金并纳入 学校预算管理; 资助适应实验技术发展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研制、示范性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以及实验室管理创新项目,以项目研究 的形式支持实验技术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技术、仪器设备、 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建设等内容的创新探索,鼓励科研成果反哺 教学工作; 加大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经费投入力度。
11.建立荣誉奖励计划。 完善实验室工作奖励机制, 鼓励实 验技术教师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 实验室安全 奖等实验室工作评奖评优活动, 对在实验室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 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适时推出“优秀工程师”荣誉及奖 励计划并择优推荐北京市相关奖项评选; 探索通过赋予特定荣誉 称号、资助奖励基金等形式, 建立实验技术教师队伍领军人物、 中青年骨干教师分层次、多渠道的奖励资助体系。
(四) 强化岗位, 构建合理的聘用、考核、流动机制
12.岗位聘用准入标准。 实验技术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原则上 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级单位应着眼实验技术教师岗位工作 发展需要, 综合考虑拟聘用人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 的匹配性, 保证拟聘用人员充分满足实验技术教师岗位需求。 由 人事处会同资产管理处确定人员补充计划方案上报学校审定, 并 共同组织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13.实行分类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的考核 评价机制。 根据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二级单位可针对岗位类 型设置相应考核指标, 重点考核本岗位职责并适度兼顾其他实验室工作。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核指标、参 考权重, 并对专、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考核评价予以充分认 定。考核结果应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薪酬分配、进修培训、 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14.完善薪酬支持体系。遵循学校整体薪酬分配制度基础上, 构建结构合理、渠道多元的薪酬支持体系。规范实验技术教师职 业保护津贴发放, 逐步提高实验课程教学津贴发放标准, 支持共 享服务绩效发放; 在确保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基础上, 鼓励实验 室开展多元化开放服务并利用服务收入用于绩效奖励, 坚持优劳 优酬原则同时兼顾激励与约束并重。
15.探索多元用人机制。 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探索 实验技术教师岗位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保障与流转机制; 通过 公开招聘吸引优秀教师、博士后、博士等高水平人才加入实验技 术教师队伍, 鼓励二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外聘专业技术人才。对 于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验技术教师, 通过转岗、低聘、解聘等 方式合理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