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部门 > 计生办 > 管理规定

北京科技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范围

点击: 

1. 制定本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

2.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定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及实施方案;

3. 负责组织宣传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生育核查及性健康教育宣传;

4.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有关手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 负责二胎生育申请的报批手续;

6. 填报<北京市育龄妇女>信息卡片;

7. 上报计生委月生育报告单、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单;

8. 通知财务处增减及核发婴幼儿入托补助费;

9.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老时一次性奖励费;

10. 回复对方计划生育调查函,出具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11. 办理独生子女入统筹医疗及清退工作;

12. 负责领取发放避孕药具及补救措施指导;

13. 负责维护本校计划生育的网站;

14. 负责对计划外生育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5. 协调学校内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事务。

2009年3月




计生办  2009-03-16

193

© 2015-2016 北京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访问量:453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