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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1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户口档案手续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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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载于:http://www.ustb.edu.cn/Announce.asp?ID=356

2012届1月毕业研究生:

目前仍有部分1月毕业的研究生没有确定毕业去向,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结合学校就业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应于毕业典礼前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正常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已确定毕业去向的毕业生,请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签订完毕的三方协议原件或出国申请表等手续送交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户口迁移卡可于毕业典礼当天领取。

三、未确定毕业去向的应届毕业生

1、2011年12月23日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户口档案可以暂缓迁出学校,但户档在学校滞留时间最迟不超过2012年5月31日。5月31日后,如有特殊情况仍需要户档缓迁的应届毕业生,请于5月底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处,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学校批准;无特殊情况的,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为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回生源地待就业的手续。

2、未办理就业手续但不需要户档暂缓迁出的,请尽快在各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处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表》并于2011年12月23日前报送就业中心。这些同学毕业典礼当天可以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

3、在户档缓迁期间,应届毕业生可随时于工作时间回学校签约,学校原则上每月上报一批派遣手续,报到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学生凭派遣手续办理户档迁移。

4、在户档缓迁期间,学校只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事宜。如需办理出国旅游、结婚、生育、保险等非就业手续并涉及户档关系的,请毕业生提前一个月将户档迁出后再办理。

5、户档缓迁的毕业生应自觉同本学院就业教师或辅导员老师保持联络,便于学校为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工作以及通报相关信息,如有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通知。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再同应届毕业生签订书面户档缓迁协议。请同学自觉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62332010

户口办公室:62332380  

档案馆人事档案室:62332363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户口办公室

人事档案室

2011年12月16日



附件:1:

关于2012年1月毕业研究生派遣及户口档案手续办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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